我們基本上活在危機中,這不管在公或私領域都一樣。個人的事業危機、生涯危機、感情危機,和廣泛的(而在當代成為「公共的」)經濟危機,乃至於國家滅亡的危機,在抽去了特定的認同、價值排序等等常人所活在其中的背景後,這些危機的基本構造並沒有太大的差異。
當一個狀態是危機時,我們必須回應,必須「做些什麼」,而相應的,危機就成為必須被盤算的事物。另一方面,當我們盤算因應危機、避免危機而「做些什麼」時,我們就放棄了「做些其他事」的可能性,乃至放棄了計畫其他事的可能性,而也正因為這種放棄的可能性的強弱,危機才能有重要性,而才能是危機(而不只是「瑣事」)。
先不討論什麼事情會被常人認為是危機,先不討論什麼為什麼某些可能性被認為是可以,甚至應當放棄的,我們至少可以先確定,當我們感受到危機時,什麼被顯現為危機是已經被確定下來的,從最急切的生理需求到預期到的各種傷害、或甚至只是一種無以名之但必須做些什麼的壓力,危機只是顯現出來,而在這裡硬要說有一個「我」在進行「判斷」何為危機的職能,很可能是多餘的,甚至是誤導性的。
當有危機時,我們並不是忽然發現、發明出危機來,而是已經處於危機之中。我們處於某種背景之中,而這種背景將某些事物作為危機顯現出來,所以可以說危機是一種「既有」的事物,甚至危機經常有一種「保守」的特性,避免當下的世界有劇烈的變動,避免「失去」一些事物,這在個人層次可能是資源、社會支持、健康、乃至於生命,而這些都同樣是作為「既有」的事物被認識的;而在更廣的層面上,則是特定的共同生活方式將會瓦解,而這也是作為既有事物被認的。
然而危機要求我們回應的,推動我們對之盤算的,則是對可能性,對於未來的盤算。我們只能以犧牲其他對未來的盤算來回應,而甚且,我們對於可犧牲的事物的理解更有既有的基礎,而相對之下,危機所要求的未來,則是不清楚的,結果就是,我們必須放棄更切身的,現下的行動,而投入對未來的盤算之中。
被放棄的事物的顯現總比需因應的事物的顯現來得清楚,這種不對稱性使得危機雖然常常以自身被顯現的未來,但更清楚的是被以被放棄的事物來衡量,未來總是模糊的,但現在可放棄的事物是相對清楚的。
那何者為危機是如何被確定下來的?在這裡如果不去預設一種進行判斷職能的意識或者意志,將危機視為顯現出來的事物(而「我」也只是附隨在各種顯象中的顯象而已),危機的確定來源就只是我們所處的背景(這可以從生物學上以及社會學上加以補充說明,但這些說明並不直接處理我們的所處的背景,也就是世界的顯現),我們向世界中的某些對象開放(這些對象中當然包括「他人」),讓這些對象向我們顯現出事物來,而在互相顯現的關係中,某種「共同」的世界也就確定下來。
而危機在事物的顯現中確定下來,並且特別在相互顯現的關係中顯現出一種「公共」的,或至少是「共同」的性質,在日常生活中的「個人危機」,也經常是被共同的世界所給定的,像是必須在某個年紀之前得到某種證照、某些資產、經營某種關係、具備某程度的生產力等等,這些至少是被「給定」的。而就算是掩蔽了某些危機,或不將某些事物視為危機,其他危機也就會出現,像是不具備特定的社會地位,和某些人的對話就經常面對敵意、以及某些一直被滿足的需要的喪失等等。危機之間的關係,或說因緣結成一張大網,某些地方掩蔽其他就會顯現,而在共同世界之中是少有漏網之魚的。
危機要求的是犧牲。如果還是以「自我」的角度說明,危機所要求的就會是「以控制自我的方式控制自然」,而由於他者和我相互地顯現中有共同的性質,控制自我的方式控制自然也就能再操作成「以控制人的方式控制自然」。
「公共危機」一般來說可能是許多個人危機相互顯現的結果(像是景氣低迷以影響到了許多個人的資源),而因為這種相互顯現而「不只是一個人的」(雖然嚴格說,「個人」的危機從來也不是一個人的,而是被給定的)。但另一種則是共同世界本身的危機,某種世界顯現的方式面臨瓦解(這當然,在某些社會的現代化過程中靜悄悄地,或者非常劇烈地發生),但世界觀的瓦解中,評估危機變得異常的困難,因為給定危機的世界本身也失去基礎,相應的就是可犧牲的事物也模糊起來,甚至很大的可能性是,當世界觀本身出現問題時,世界觀不再是理所當然的,而成為一個「對象」時,世界觀本身也被拆解為許多「可犧牲」的部分,一切都可以犧牲以因應不可知的未來。
極端的犧牲形式就是死亡,為了因應某種可能性而終止「所有的」可能性,在公共領域上,這種犧牲制度上成了「生殺大權」,而特別顯現在戰爭上,這和單純地殺掉某些人並不一樣,雖然或許會用「正當性」或「合法性」這類的術語表示這和單純地殺戮的差異,但回歸到這種制度的顯現來說,這是在呼喚我們以自己的生命來衡量某些事物是否具有重要性,而可能是在一個共同的世界瓦解時,會急切地出現的(對決斷的)呼喚。
但不管是個人的、公共的,日常事務的乃至於升高到以生命界定的危機,都仍然是被給定的,我們不可能對某些危機視而不見,但我們也常常為許多犧牲所苦(或至少說是煩),而很多時候很明確地可以知道一些「危機」是很偶然的(像是臺灣人常常會將生活水平降低當成是重大的危機,但我們幻想中的恐怖情況對於那些「非洲人」來說可能根本只是正常的生活,而他們的危機完全是另一回事)。然而就算知道那是偶然的,我們逃不出這些偶然性,就算否認某些危機也會在因緣中陷入其他的危機,要求其他的犧牲。而最終,人目前再怎麼說都會死(而且通常非常痛苦),為終將陷入空無的存在「做些什麼」的需要(術語上叫做"Angst")幾乎是個無底洞,這些動能在公共生活中是高度危險的,而且幾乎肯定不能讓人解脫,而只會要求更多的沒來由的犧牲,用更多的痛苦來因應痛苦。
由於受限於我們所處的世界,我們難以脫離某種偶然的視角,而這種視角動員著我們,界定什麼是危機,並要求我們對之犧牲。我們必須思考「我」、「你」、「他」,或說「人」或說「存在」真正的解脫或是幸福是什麼樣的一種狀態(這並不是一個what的問題,像是「什麼是善」,而是一個how的問題,「如何過解脫的生活」),而不只是從「一般人」的幸福出發,才有辦法避免落入各種危機的動員之中。這並不只有個人幸福的意義,甚至有政治上的意義,當我們誤認危機,將自己投身入某種政治動員的過程中時,這種迷失產生的結果絕對不是個人活不出解脫的人生而已。
但這種從各種常人之見、認同、以及政治動員中解脫的思路又充滿危險,很容易以偏見忽視了各種政治認同的經驗,我們所嘲笑的政治認同,或許表面上說出的話是錯誤的,實際上產生的影響是惡劣的,但這種認同的「經驗」本身必須被理解,甚至就個人來說,這種經驗必定比旁觀者的冷眼來得更接近人生意義的顯現。因此我們需要的是經由重組這些經驗的表述,而回到這種認同經驗的本身,並在其中找到這種經驗接近真理的所在,並且,或許可以假定,對於這種真理經驗的扭曲,是危機的終局來源,而現代的法權體制基本上根植於這種「一般人」的危機,從而成為一種扭曲的、製造不必要危機並要求人為之犧牲的體制的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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