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7日

「五十幾種」性別

如果有注意老美最近文化界的「流行」的話,大概會發覺性別的流動性(gender fluidity) 極端地時興,這類想法的來源基本上是認為性別是一種展演(performance),而因此男/女性別也就只是兩種特別由父權結構所支配的展演方式了,而因此對抗父權的方式就是進行不同的性別展演實驗,跳脫男女,乃至於LGBT的分類。

結果就是一堆青春期還沒到,或是剛在青春期中的人不斷地「發明」性別(這顯示了老美「性別教育」的成功,科科),目前已經有五十多種了(實際上是族繁不及備載)。而相應的,就是要求社會承認每一種性別所相應的代名詞、稱謂等等,而如果他人不從,基本上就是既有的父權體制的幫兇。

當然會有很多論文談這種東西,不過我會覺得有些滿根本的問題,也就是對個人完整性的一種切割。一個人的人格並不那麼理所當然能夠切出一塊叫「性別認同」的部分,而特定切割出來強調後,可能反而扭曲了人格;另一方面,人格是持續發展的,性別認同常常是在緩慢的過程中穩定下來(因此對大多數人來說是「自然而然」的,也就是born this way,這並不是因為性別認同真的不變,而是因為人格發展通常有的持續而自然的過程,就算過程中必定和既有的體制有衝撞,感覺也是自然的),就算其中有很多社會規範型塑的部分,現實的複雜性往往形成更幽微的認同,而且常常消融在整個人格的認同中,並不能全然獨立出來看。

結果是,性別的分類,至少在比較自由的社會中,應當要是一個大而化之的分類,甚至就是要大而化才行。在(所謂的)異性戀外,LGB(T)分類的形成,背後是幾千年以來涉及生死的困難累積出來的,並不是一種隨意的標籤,用標籤切割自己的人格,是一個不得不然的犧牲,而不是一種遊戲,也不是一種用來證明自己的特異性的方法,而要求的也只是一些非常基本的權利,重要的還是人格整體,而不是被切割出來的所謂性別成分。

但當人著迷於標籤,細分自己的今天與明天在五十幾種性別中是那種時,結果是被語言、定義與分類帶離了原本應當在生活中漸漸形成的認同,那生活中細微而不應當被切割的經歷。更麻煩的是,定義背後有一種權力感,不斷主張「因為我是XX,所以你要如何如何」時,個人人格的完整性就變成可以拿來切割而換取權力的祭品了。這背後沒有解放,只會造成斷裂破碎充滿權力感而永遠在「運動」中界定自己的人。

這類遙遠的現象或許和我們沒有直接的關係,但對照歐美左翼與自由派在長久的努力,並在傳媒上掌握優位,結果卻是分裂的社會與極右的興起,這可能是一種病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