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8日

「大車入庫」

其實我覺得,媒體整體,(特別是TVBS之流)對於衝撞總統府的新聞已經非常努力試圖低調處理了,而這大致上也是馬皇 英九大人的主要策略。不過說真的,當在臺灣的大局極為穩固時,有恃無恐,甚至拿人命開點玩笑也是沒啥關係的,這就是近來某位傳播學者幹的事,而可以想見的,這件事對他未來的前途大致上是大大的加分-因為一方面增加他的曝光率(傳播學者嘛,當然知道不管如何這是好事),另一方面反正國民黨本來就必勝,而沉默的大眾總想要嘲笑反對有權者的人(因為法西斯是臺灣精神的必要成分),而反對派再怎麼吼反正不會有啥作用,總之這個看來離譜的行為,其實合理的很。

只要知道這基本上是個邪惡的島,就可以知道幹些邪惡的事反而是有好處的。拿可能出人命的大事來開開玩笑,只要主張是國民黨會贏,大致上有利無害。

關於衝撞總統府這件事,如果要進一步分析,說穿了不脫Arendt被說過不下百遍的權力與暴力之間的關係(當然,傳播學者的大腦是不會知道這個,而江院長就算知道,直接無視可也)。權力在Arendt的意義下,表示的大致上是人們能夠經由共同行動,在政治與社會生活中創造新事物,探討公平正義諸原則的能力。許多有影響力的社會運動(國際化的例子如綠色和平;雖然他們有時也會用實際的物理力量去擋路),就算不一定能讓所有人同意,但他們的行動擴張了人們創造政治生活的能力。對Arendt來說,他對於民主制最大的認同,就在於擴張人們權力這一方面。

不過,當人們開始發現自己幹什麼都沒差,甚至由於缺乏資訊與心力,連現狀的問題為何都無力思考,但又在生活的許多事件中,被完全不知如何改變的挫折感所打敗。在失去權力時,人們的心思就只會朝向一種權力的「替代」,而通常就是暴力的運用-因此,一個人對於現狀感到不安,但又缺乏分析的語彙與能力時,就只能一方面重述「政府不關心老百姓」這種等於啥都沒說,而也沒辦法產生行動的著力點的說法,而另一方面開始幻想各種可能的暴力場景。而最後終於著手進行。

雖然在許多社會運動中,會經由苦行、絕食,乃至於自焚以顯示訴求,但這一方面不會傷害他人,另一方面這些活動的目的在於強化社會中的權力(甘地很多次絕食是拿命在賭的,但也真的有用),這雖然不幸,但至少表示這個社會中的人民還是有潛在的權力,還是有希望的。然而,當沒有方向,只表示模糊不滿的舉動愈來愈劇烈時,這表示的只有一種人民失去權力的社會中充斥的絕望。而這種絕望確實在這幾年來火速地增長。

不過,這只有對於喜歡創造新事物,喜歡在政治生活中實踐公義的人來說才會絕望。對於法西斯來說,死老百姓還想管政治簡直是大逆不道,老百姓啥都不懂,不滿的話習慣就好了,有啥可吵的云云。人民失去權力正是讓法西斯興高采烈的地方,因此面對這次的衝撞事件,重要的就是興高采烈地重新確認政黨終究不可能輪替,與國民黨正朔的永恆執政,嘲笑那些「不乖」的,不滿的人。而就這點來說,該傳播學者的話語正投其所好,讓整件事變成一個八卦式的命理笑話,並嘲弄所有反對國民黨的人。該學者以後的仕途絕對是光明的。

在這年頭要我不針對國民黨實在有點困難,因為國民黨擺明在這個情境下仍可耀武揚威。人再怎麼抗議最終也是毫無作用(如地政士法覆議,國民黨只跑了一票,抗議是一點用都沒有的,反正人家就是硬來,根本沒啥可討論的,而就算如此,他們也必然永恆執政),以致於面對一個重大的衝撞總統府的事件,學者能說的也就是「國民黨會選贏2016,萬歲!」

這就是臺灣,科科。

2014年1月27日

誰是主權者?

雖然「人民主權」之類的口號,在法學界或是一般的老百姓來說都瑯瑯上口,但深究起來主權一直是個麻煩、不易界定,並且混雜在規範效力和事實上的權力,乃至於暴力之間的情狀。而在一般的自由民主法治國來說,主權最好不要太常進入法律與政治的討論之中,這是由於,在很大的程度上,一個「規範」性的秩序往往背景就在於懸置了主權問題-「法治國內無主權者」。

這回事聽起來有點誇張,但實際上是滿自然的。由於理想上整個體制的運作原理是基於平衡-不管是不同性質的權力的相互制衡,或是不同政治立場上的平衡,如果有辦法讓特定的一方主張自己是「至高」的主權者的話,平衡就失去意義了。也因此,對於許多法學者或是國家學研究者來說,主權這個概念最好盡可能地淡化,乃至於使之消失。

不過當然,如同所有其他概念一樣,主權這一個概念總是在不同的歷史時刻扮演不同的角色。「對內最高、對外獨立」這一種甚至早於布丹的界定方式,背景是在君主原則(monarchical principle)建立時,專制君主和教會之間的鬥爭中需要確定一個新的國內,乃至於國際秩序,而在這時,主權意謂的是實際上的統治與法權的最終來源。

但情況轉到普魯士主導的德國統一的狀況下,面對一個諸邦各有其歷史傳統與統治上的實權時,主權轉變成一種象徵性的法權最終來源-在許多地方,諸邦仍然保留其邦國的法權地位與實際存在。即便在討論過許多聯邦與各邦之間的權限問題後,還是很難明確地在事實上確認出聯邦真的是「對內最高,對外獨立」等等。聯邦與各邦之間的諸多權限與財稅問題,現至在納粹執政時都還得面對。主權在德意志統一運動中,扮演的不是如在專制王權對抗教會的鬥爭中,作為爭奪實際權力的、全有全無的鬥爭口號;而是在面對各邦都保留許多統治權利與權力的同時,在象徵上確認許多不同的統治單位之下,仍然是「一個德意志」,主權成了在許多現實權力間協商用的口號-而這顯然和常民印象中的「最高」的主權很不一樣。

這也顯示出了「最高性」或說「獨立性」這類對於主權的描述,太過於象徵化了,無法描述一個具體的情狀,因此就成為一種鬥爭用的,或是協商用的口號-而失去了用以說明實際狀態的能力。

這大致上就是Carl Schmitt在《政治的神學:主權學說四論》中提出了「主權者就是決定非常狀態者」這一新界定方式的目的。(雖然,Schmitt自有其政治立場,而該人是個徹頭徹尾的法西斯,乃至於在人格上也極為卑猥)而因此,當論者試圖再將Schmitt的主權定義象徵化、抽象化時,Schmitt的分析的興味也就消失大半了。重點在於,對於Schmitt來說,主權者是誰很大程度上是一個事實問題,而不是一個空泛的規範主張。很具體的說,誰能夠隨意地懸置法體制,誰就是主權者。(雖然就該特定人或團體而言,他可能會有其他理由讓他「不想」或是「不急著」去破壞法體制,但他「能夠」就足夠了)

也因此,Schmitt特別去參考威瑪憲法48條,關於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的規定,不過這還涉及另外的複雜問題(特別是關於羅馬式概念下的「獨裁(Diktatur)」),在這裡大致上只能指出的,不過就是「緊急狀態」之類的權限,潛在地能讓一個體制的存續取決於特定人的決斷之下-而這個情狀如何能說是「人民主權」?或說主權觀念似乎必然會導向一種獨裁或寡頭制。

放到臺灣的情狀來看。有一個現實上因為中國與馬英九缺乏動機,而大概不會發生的劇碼(scenario)。很單純的是,只要中國進行武力的恐嚇(甚至只需要發導彈的程度),而馬總統自行判斷(程序上是依行政院提請,但這現實上等於是馬總統自己判斷)臺灣面對軍事上的危機,而依戒嚴法片面宣告戒嚴。由於至少在一個月內並不需要立院的追認,而在戒嚴狀態下,軍事審判加上可以凍結集遊法等等,加上實際上作為三軍統率的總統權力,可以說馬幾乎掌握了所有人的生殺大權。而非常單純地,假定這時運用戒嚴鎮壓所有可能對抗中國接管的力量,然後讓中國軍隊進駐,很快地現實上臺灣就不在存在,而整個體制也就失去意義了。

馬英九或說任何一個總統有沒有能力辦到這種事呢?我的初步判斷是有,而就國軍來說,大致上只要是傾中的或是國民黨籍的總統下這類的命令,他們必然會照做,然後主張自己只是「依法」服從長官(就像獨裁者的軍隊「依法」殺掉示威群眾一樣)。這是由於對軍隊來說,其他行動方式都吃力不討好,而軍隊再怎麼宣傳自己國家化,整個文化上就是「二十一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之類的東西,這使得在面對一個潛在曖昧的,涉及「人民主權」意義的深度理論課題,這些人是不可能有任何意義的思考與反抗能力的,因此面對這類離譜的指揮,他們只會照作然後主張依法服從三軍統率云云。

如果狀況是如此,那很單純的臺灣這個地方事實上沒有人民主權。事實上的主權者至少在現在就是馬英九個人,而不是什麼只在幻想中存在的「臺灣人民」整體,因為整個體制之所以能夠在「常態」下運作,只不過因為馬覺得沒必要(當黨主席就夠力了,狀況沒有需要弄出這種陣仗來),而中國雖然可以這樣做,但也不急著,甚至最好不要太早把可以用來緩和國內壓力的棋子打掉(也就是說,等國內有比較大的壓力時,再來演出完成中國統一的神聖歷史任務的戲碼。)而如果是這樣,基本上臺灣一個月內隨時都可以被統掉,之所以沒有只在馬英九與中國的決定而已。(又,其實在這裡「馬英九」可以換成任何總統)

而由於決定非常狀態的是馬英九,或甚至是中國。臺灣人基本上沒有主權,這倒不是什麼純規範上的問題,人還是可以拿憲法來嚷嚷主權在民云云,而也可以說這種主權是正當的,只是那和現實中的人、事、物都沒啥關係。事實上的主權者就是那一個具體的個人。

也因此,「人民主權」在對於Schmitt這一類霍布斯式的思維中,實質上是不可能的(雖然霍布斯在De Cive中也有討論「民主」制啦,但他的討論背後是有問題的)。人民沒有具體的形式,而需要人來代表;但一旦有代表人,主權者基本上就是那個人啦。而在這裡霍布斯式的思維和中世紀的「朕即國家」沒啥差別,也就是人民整體就被代表人吸收掉了,所以用以上的例子來說,馬英九就是臺灣人民,科科。

不過,就我看來,這種霍布斯式的想法是不準確的。其實單純的「人民主權」,並不一定需要經由代表,或說並不需要經由一個非常具體的人(或團體)來代表就能夠實現。現實上常見的狀況是,特別在許多「和平革命」的情境下,最後的一刻往往是獨裁者命令他的軍隊鎮壓人民(而這似乎一切「合法」科科),但在最後一刻,他的軍隊忽然就叫不動了。這也不是因為人民命令了他的軍隊,而只是這些軍人分享了人民的共識,而自發地停下來了-這時,雖然沒有一個明確的代表,但人民主權也實際上在那一刻顯現出來,乃至於就算之後該國的憲法並沒有改變,但去追究這些軍人的「抗命」失去任何現實意義了。這時,決定例外的就是人民,而也因此,主權者就是人民。

這種狀態看起來很極端,而好像只在某些獨裁者被推翻時會出現。但其實在大多數的民主法治國中都潛在地存在。假定某天歐巴馬藉特定時機宣告戒嚴,並在同時實際上開放中、俄的軍隊進駐。只怕美國從上到下沒有一個人會再理他,這時大致上不會有人花時間爭議他做的一切是否都是「依法行政,謝謝指教」云云,在這時大致上不會再有人覺得他是什麼三軍統率。這並不需要什麼修憲或是制憲云云,全民忽視後,馬照跑舞照跳,民主法治國也就自然維持了。

這類例子聽起來很誇張,實際上也是很誇張。不過基本上在世上任何一個民主法治國中,假設這種離譜的例子出現了,大概結果都差不多,而也因此,基本上可以說,在世上大多數的民主法治國中,人民主權是非常確實的。因為在維持該民主法治國存續的明顯情狀之下,一些顯然離譜的行為,在緊急的、非此即彼的那一刻,很自然地不會變成什麼瑣碎的法規爭議,也很自然地不會因此而讓法治國在這種爭議中滅亡。這甚至也不需要暴力,人民主權很單純地經由忽視離譜的行為而貫徹了。畢竟,以Arendt的話來說,權力的行使是不需要暴力的。

然而,臺灣大致上沒有人民,也因此大致上是沒有人民主權的。這類離譜的情況假設發生(雖然實際上機會不大,理由只在於對馬英九之類的人來說太麻煩,對中國來說不急),人民大致上是無法阻止的。就算之後有些零星的武裝抵抗,那意謂的只是一些民主法治國的支持者在這個社會中沒有權力,因此只好用武力自我防衛了。說穿了,這個地方的人並不太介意被統,也不太介意鄰居無緣無故被抓走消失,甚至有時還會主動希望不乖的人去死。雖然聽起來很邪惡,但這沒啥好意外的,這種事臺灣人幹了五十年以上了,而以前這樣的人,現在可是年高德劭的長者、中國哲學家,或是太極高手等等,還可以出書呢!人是不會改變的,而心態和觀念也不會在一個世代就改變。

所以啦,我的初步判斷是,臺灣這個島上沒有人民,因此也沒有人民主權可言。我們的政治自由完全取決於中國需不需要一個用來轉移內部問題的棋子,與現任總統在利害上投降的好處夠不夠大。其他所有的要素基本上都沒啥重要性。說穿了,這個島的命運從來不取決於這個島上的島民,對我來說,臺灣幾乎實際上已經是中國的一部分了,而且其實這就是大部分沉默的臺灣人要的。

2014年1月26日

歐洲迷思

美國「進口」到臺灣的東西並不算太多,而且在其中大致上大半是中國製造的。不過,在非物質的事物方面,臺灣人在不知不覺之間輸入了一大堆鬼東西。這包括了大約從1990年開始的傳直銷模式、學自美國的televangelist的「電視講道」(「好消息」頻道也大約從這時開始,而這種影響自然傳到了其他宗教,乃至於像是「葉教授」這種口空白話之輩)。誰會知道當我們聽到些「佛學大師」吹噓自己留美的經驗時,實際上做的就是和佛法搭不上半點關係的美式吸金術呢?

而許多莫名其妙的「新生活」教會云云的鬼東西,也都是想複製在美國的巨型教會(mega church)之類的嘗試。當然,Scientology這種東西也跟風進來了。

又,在臺灣其實不只一位藝人在逃漏稅或是違反交通法規等等,受法律追訴時,說出了類似「只有上帝能審判我」這類的鬼話。這種讓人自省能力低落到腦死的「基督教」其實也有美國的前例,如賺超級大錢的電視講道的騙子(Joel Osteen之流,不過許多反Osteens的也是些基本教義派腦死之輩)。美國也出口反同到全世界各地(當然,臺灣本土的恐同倒也有堅實的基礎,倒怪不得美國),最知名的當然是同性戀可以判到死刑的烏干達啦。

不過,在說這麼多「美帝」的壞話時,其實這裡要說的很反諷的,美國也出口了一種「歐洲」迷思,歐洲「先進」、「有文化」、「懂生活」、「社會正義」等等,這類奇妙的思維,固然有其歐洲來源,而許多奇妙的臺灣人(很不幸地,大多是一些在歐洲跑過的女性),也開始大談歐洲,特別是西歐與像是「天堂」一樣的北歐的偉大云云。但這類的思維大致上都是不自覺地透過「美國」進口的眼鏡,讓歐洲的一切都帶上了可愛的粉紅色,科科。而背景大致上是美國的自由派非常喜歡引歐洲反美國,而這和自由派往往比較高的社經地位,以及喜歡引歐洲來確認自己的文化優越的傾向,而反諷的是,在臺灣的「上等人」也往往隨之起舞,凡事都以西北歐為尊-但另一方面又完全沒有任何美國自由派的社會關懷。

最知名的就是以前還在唸法蘭克福系絡的左派思潮的「小妹大」女士,在希臘危機時倒是一臉柴契爾夫人樣地罵起希臘人好吃懶作了。雖然說很噁心,不過在這個島上這類事倒也看多了,所有的天龍都是這種生物,而甚至「正港臺灣人」云云,也沒差多少。

話說回來,歐洲迷思著實是一個美國產物,對於西非像是象牙海岸被歐洲來的巨型漁船過漁而失去生計的小老百姓來說(船大體上還是大家崇拜的挪威船哩),跟著歐洲人反「美帝」顯然沒有任何意義。而面對達佛大屠殺時,在俄羅斯和中國(他媽邪惡的;呃,這是情緒用語)抵制下,歐洲的道德勇氣比起「美帝」來說只能說低到近乎不存在。更不用說之前歐洲一些左翼反美帝的傢伙還支持過米洛塞維奇。更之前的話,歌頌文革的人也大有人在,好像只要不是美國人,殺人如麻就沒關係似的。在人家搞種族屠殺時還在罵美帝動機不純,看起來只有邪惡而已。

不過說穿了,對臺灣人來說這件事根本不存在,而自然無損於大家心中「美帝可惡」與「二十一世紀是中國人的世紀」云云。

近來敘利亞的狀況也是類似的,背後是一堆政治角力,但幾乎是確實的就是政府屠殺老百姓還可以打哈哈,在死人照都能貼到臉書上時,一堆「莫名奇妙」出現地骨瘦如材的尸體光之於天下時,還能裝做是羅生門,然後干涉的俄羅斯還得到國際清譽呢!而「歐洲」自然又低調了事。(附帶一提,我大概確定統一後就算中國之後把臺灣「不乖」的人全部殺掉,大概也不會有什麼國際上的問題,喊兩聲就算了,之後還能變成羅生門,中俄干涉兩下,歐洲大概還會睜一眼閉一眼呢!)

說穿了,歐洲基本上也是在玩權力政治,而在美國在冷戰後力量消逝時,歐洲也樂於裝出一個道德上優越的樣子(後冷戰時,美帝原來的「盟友」開始不再掩飾其對美國的妒恨是很自然的,只是將之連結到「中國掘起」之類的臺灣式思維,就不太自然了)。但這也沒差,因為美國國內的知識分子也樂於「託歐諷美」,結果整個迷思就被維持住了,而反美居然成了上層知識分子的lingua franca呢!這回事自然還是有些歐洲人開始反省自美國革命以來歐洲人對美國的妒恨(resentment),以及反美反猶在當代的連結,與極右極左經由「反美」而結盟的發展。不過很自然地,臺灣大致上還是只會聽到什麼「北歐男人超完美」之流的東東。說到這個,我倒可以保證北歐的男性並不太快樂,只是裝不出,或是沒有足夠的社經地位裝出快樂的樣子的話,大致上會被聲討到消失在社會的論壇中,最後只能跑到極右派的角落取暖;極右派的發展絕非主流民意,但也絕對反映了一個社會中許多人失權(dis empowered)的現實,而諷刺的是,我們看待這種失權時也是有「性別盲」的,只是盲的是另一個性別而已。

就「歐洲」經驗來說,說來好玩,我在Tuebingen看到的swastica的數量大概多於我在世界上所有地方看過的(雖然那在德國是犯法的,科科),不過當然那基本上仍然是不錯的地方。問題在於歐洲的感覺很整齊,很「機械」,就算城市充滿了古蹟,人們打扮地非常得體,這個地方沒有那種混亂而有活力的「有機」特性-而這是臺灣的城市讓人喜愛之處-而在這一方面,臺灣其實比較接近美國-而且是有可能誕生google的美國,而不是基本教義式的、政教合一的美國。

google不會從歐洲誕生,這並不單是一個偶然。而雖然世上對於美國的批評大概大半都成立, 而歐洲也確實在法律與社會制度上有優秀之處,但如果順著美國的歐洲迷思看歐洲,而忘了歐洲有自己不太善良的強權政治,其實也不太環保的農漁礦業,不太友善而又深刻的排外與反猶,Stiglitz相當不以為然的保守經濟思維,不那麼有活力的流行文化(德國的流行樂非常糟…比起老美大致上只有等而下之,只是我們不會去注意而已,相對的,德國在國際知名的好團實際上在本地根本不紅…有些有趣的團,聽眾反而都是些光頭族……呃),恐怕只會讓臺灣人忘記臺灣許多有趣的,但偶然上「像」美國的地方。要一個有深刻移民傳統的商業社會去「像」歐洲,大致上只有削足適履而已。

2014年1月21日

「撥亂反正」

聽說這算是位哲學家(真的算得上嗎?)試圖在歷史教育中強行貫徹的目標。而就最近的發展來說,這個目標也確實地進行中。

而聽說在上一、兩個世紀,一個由大戰與冷戰主導的時代中,歷史理所當然地是意識型態的戰場,而「弘揚『民族精神』云云,則是歷史的核心目的。」

民族精神的實踐結果就是一戰、二戰與冷戰時遍布世界的法西斯-每個法西斯都自然主張他們是民族的正朔云云,愈是和人民真實的處境脫節的,這種強調愈是大聲-而由於大半的知識分子,因為思考之所在並不是行動的世界,他們特別容易落入這種野蠻主義中。

不單是知識分子,許多殺人如麻的人許多同時也是太極高手,因此殺人特別心安理得呢。

然而,「歷史」,特別是殖民地的精神史,如果要說有什麼可以一般化的經驗的話,大致上就是被殖民的受壓迫者,在反抗殖民的邪惡時,往往也不自覺地接受了殖民者的思路。日本在臺灣的影響如此,國民黨亦然。令某些「天龍」不滿的那種「粗俗不文」的民族主義,其實只是那些天龍們自身的野蠻民族主義的投影而已-鄙視往往來自於在其對象的身上,隱約地看到自身的野蠻與邪惡,而又不自覺。

這種情況,不會因為一個人看了多少論語、孟子乃至於蘇格拉底而有什麼改變的。人是能夠活到七老八十,同時自覺「功力深厚」,但其實不過活在幻覺之中,連最起碼的「認識你自己」都做不到的。而在面對一些極為單純但又真切的反省呼聲時,野蠻主義還得向後現代尋求支援的話,顯示的就是一種完全的卑劣與精神上的破產-因此只有在破壞一切有意義的,在最單純的層次上「合理」的判斷能力時,才能保留一點點的顏面。

但話說回來,趨炎附勢又不自覺的人,簡單的說就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完全的卑劣的話,還能裝成是「消遙」,還能引引老莊開示人呢!

說穿了,歷史在這個島上的狀況是很單純的,純粹從全人類知識的合理分工來看,我們強調什麼正朔的中華史觀云云,對人類知識是沒啥幫助的。或許,在過去的一段時間內,中國受限於馬克思主義的史觀,限制了他們對知識的尋求(但同時也仍然發現了一些野蠻主義的「民族史」所找不到的),而在這個小島上,一定程度上,對中國的文化社會史的探索,是有助益並切身的的。如明中末葉發展的三教合一思維(你在民間看到「了凡四訓」之類的東西,或是接觸一貫道,其歷史淵源最親近的,大概就是這段發展了,乃至於霹靂布袋戲中各種附會的典故都可連結到這裡),而傳統民間信仰中的「作蘸」、「天公生」,則可以上朔到魏晉之前的民間道教等等。當代臺灣民族主義者如果要排除這些,也是在阻礙人類對於自我認識的追求而已。但同樣的,「正朔」式的中國史觀中,這些東西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但古老的詩歌,不管多麼的「雅」、多麼正式,和民間信仰不過是出於同樣的情感。而也同樣地容易受到權力與政治的影響,也同樣地野蠻)

認識自己身邊的事物並不那麼容易,而這個島的複雜處境,極端確實地鑲嵌在殖民史、海洋史中,大歷史上可以討論到和東南亞在大航海時代的比較,近一點則是在日本統治之下,和韓國,乃至於當時的內地(也就是日本),甚至是沖繩的比較。而這是一個「反正」之後的中國史觀會阻礙,或至少是「稀釋」掉的知識努力。而就這個島在世界上的特殊位置,這種「反正」傷害的並不只是這個島上的人們的自我理解,而是整個世界歷史的知識累積,說難聽一點,這是對全人類「不負責任」的行為-而好玩的是,這些「中國傢伙」(實在很難說是中國人,也往往在中國史上根本是半桶水)還覺得自身的格局大,而嘲笑島民呢!

我對中國史是有興趣的,硬要說我也是個「外省人」(科科。好笑的是,我的家族中真的有人說出「我們外省人比較聰明」之類的鬼話),要扯的話,我的祖父還是王陽明的同鄉哩。然而這種中國興趣反而在臺灣史開始發展時,才得到有點意義的滿足。固然老一輩的史家,像是許悼雲等等,也確實保留了有趣的東西,但當中國的簡體書上的知識愈來愈信實,而從臺灣出發的歷史知識,也愈來愈細緻時,在那裡幻想著臺灣作為中國的文化基地云云,而不去管中國史乃至於全人類歷史上合理的知識分工,只能說是野蠻淺薄的民族主義的遺留。而那些「撥亂反正」之輩,不過是群蠻夷而已。

紅衫軍與野草莓-一個過時的回顧

在我的學生時代(嚴格來說,我現在也「還算」是個學生…但早已沒有那種作為學生的感覺乃至於資格了),我經歷過兩次在臺北的遊行抗議活動。一次是以倒扁為訴求的紅衫軍,一次則是起於陳雲林來臺時馬政府相當可疑的警力運用,而之後轉向為以集遊法為主要訴求的野草莓。而在這兩件事情上,我的一些同學和師長,都有表示過支持。但這兩件事是不同的,而在過了一段時間的沉澱後,或許能夠回顧一下這兩個事件的意義,以及其影響。

首先,是關於公民不服從的問題。不管是在紅衫軍圍城時,或是野草莓在自由廣場集會時,都有論者主張這是「公民不服從」的展現。當然,除了同時被視為「泛綠學者」的某些教授(也包括我的老師)兩者都支持過外,大致上這些主張公民不服從的其他「知識分子」們,都有非常明確的意識形態-當然不是自由主義,而只是兩種野蠻的民族主義的延伸-很自然的某些人會為紅衫軍講話,某些人會支持野草莓。

雖然公民不服從是一個人人都有一種說法的觀念,但基本上,Rawls式的(或是Dworkin式的)初步界定,還是我們對於這個美式概念的好出發點(常被認為是公民不服從的甘地,實際上應當是屬於「和平的抵抗權」行使)。而這一類的看法中,公民不服從主要是公民在體制怠惰而明顯違反憲法原則時,經由抗議活動而讓促成體制的自我修正,也就是一種公民護憲的行動。而這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公民不服從處理的,基本上必須是一個「制度」問題。如民權運動中的種族隔離法律。反戰運動中對於美國的徵兵(Draft)與戰爭權的反動。這些問題之中,基本上不是針對特定的個案與特定的政治人物的。

當然,很多時候公民不服從會導因於特定的個案,但很快地,訴求就會朝向制度,而成為一個具有公共意涵的-而不只是人民政爭的活動。

在這個基本的界定之下,我們可以看出紅衫軍與野草莓的不同之處。紅衫軍的核心是「倒扁」而再延伸,也不過是一個不涉及任何特定制度的泛道德主張-反貪腐(貪腐應反是廢話,但制度上是如何,則是另一回事-而好玩的是,只有在當馬市長的特別費被扯出來後,人們才開始去談制度上的不足與「歷史共業」云云。)而訴求大致上就是阿扁下臺-如果可以的話-去死。

野草莓的行動一開始起因於陳雲林來臺時,警方對於抗議群眾的過激行動。這當然是一個特定的政治傾向下的行動。但野草莓在這個事件之中,是很晚才加入的,而在他們開始組織時,議題已經轉向於集遊法了。當然,不可否認的是野草莓的力量很大部分必須來自於他們想要「劃清界限」的民進黨人,與強烈的臺灣民族主義者-牽扯中國或是臺灣的民族主義,乃至於法西斯的支持者,基本上是在這個島上進行社會運動無法逃避的命運。楊儒門被一些假腥腥反全球化的「反美帝型」中式法西斯黨人支持;而反核也涉及林義雄這一個許多方面相當膚淺的臺灣民族主義者(他最大的過錯就是促成立委減半,以及產生了現在這一個國民黨永恆統治臺灣-而一切有意義的政治活動必然漸漸死亡的現實)。

這樣說或許太過嚴厲,但在黨國之下的世代,知識上普遍驚人的貧乏。這一大部分起因於戒嚴時代對於外在世界思潮的封閉,以致於所有關於民主等等論述,只停留在大約十九世紀的水準-這也是因為國民黨基本上的知識來源,也不過就是十九世紀思維的胡亂混雜而已-連對於一戰之類的歷史反省都是全然無能的,而在戒嚴時代的論述,至多只能跟隨「美帝」的反共宣傳,加上一些野蠻的十九世紀民族主義,與初步的法西斯主義而已了,而這隨著戒嚴下的教育影響了一整代的臺灣人(附帶一提,馬總統曾提到他最喜歡的書是「基督山恩仇記」這種少年小說等級的東西,而仍然被當作「有學養」的人,只能顯示出這個地方膚淺的非常誇張;當然,基督山恩仇記作為法國文化史的參考相當有趣,不過對於一個唸哈佛的傢伙,這實在是…)。這倒不是臺灣的特殊狀況,同樣的狀況在冷戰時可以遍及世界-而有些地方的民間力量運氣很好地活了下來-雖然在心靈上也受到永久的傷害(如南韓雖然走出了悲哀的歷史,但也有其「怨恨」的心靈問題;臺灣則是變得無可救藥地平庸與市儈)。

以上是些閒話,關於野草莓,如果用「制度」的判準來看,基本上是成立的。而集遊法的問題,除了擺明恨人民意見表達的法西斯外(但這是臺灣的多數人,也不乏法學者-畢竟法西斯政府下也會有法律主張,這樣的法學者當然是很多的),大概不太可能支持一種政府對於遊行活動的「事先」審查(政府準才能合法集會遊行的話,一切都沒意義了)。

另一方面,則是這兩個事件在歷史上產生的影響。大致上或許可以說,紅衫軍間接地帶來了「特偵組」這類非常值得懷疑,而實際上也由對付阿扁起家的東西。從這時開始,整個本來就很多人笑是「國民黨開」的法律體系,幾乎是跳進濁水溪也洗不清了。而現在阿扁的身心狀況問題,也就是這個事件的延續。至今來說,紅衫軍對臺灣的影響是非常負面的,破壞了一個一般性的偵察體制,使得對於陳水扁涉及的問題只會更加政治化乃至於殘酷與情緒化。而一個針對特定個人(阿扁下臺)的口號,也使得之後XX下臺之類的政治口號愈發嚴重。總之,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負面的,並且也稱不上公民不服從的群聚鬥爭。

野草莓的影響,說真的在實際政治上並不大。主要的直接影響在於集遊法的修改-而這個方向是正確的。但更重要的是野草莓的運動中,養出了一群重新找回公共行動力的運動者-青年九五、農村陣線的一些核心成員來自於野草莓,而社運所需要的活動、聯絡乃至於與政府談判的經驗傳承,是使得這兩年來的草根運動具有活力的主要因素。這種經驗是野草莓最大的影響-也間接影響了之後所有青年發起的活動(如洪仲邱案引發的遊行),在這些活動中,雖然由於反對的是目前執政的,而大概也會永遠執政下去的國民黨(關鍵字:中國、房價),這類的運動大概永遠會被抹綠,但氣氛不同,自主性也不同-乃至於民進黨幾乎完全失去社運上的主導力了-而這大致上是件好事。

在經歷了這兩個事件後數年,我體會到,或許合理地評判社會運動是必要的。面對社運,或許如同許多政治決策一樣,我們需要判斷行動的合理性,以及在歷史中產生的影響,而或許我這一個嘗試能提供一些參考。不過,又是或許,這只能算是對於學生時代的回憶與註解而已吧。

2014年1月16日

邪惡

最近在這個島上,一位校長,與一位教授充分地表現了平時沉默無語的大半臺灣人心中對於法西斯的熱愛,對反抗者的仇恨,以及知識上驚人的平庸。雖然必定有許多人聲討他們,但在這個基本上邪惡的島上,大致上是不會有什麼作用的-因為至少過半的臺灣人心中對於自由主義者有極深的妒恨,所以,像這樣的人實際上是受到民意默默支持的。甚至有可能藉由反過來扮演被聲討的「受害者」,而得到更多的表現空間呢!

回過頭來,我們或許可以再談談「公民不服從(「文明的」不服從; civil disobedience)」,以及或許更值得一提的「抵抗權」的概念。

對於公民不服從,雖然我們當然可以不斷往前回顧歷史,但基本上其能成為一個政治哲學、乃至於法學上的課題,主要還是基於美國民權運動的經驗。而公民不服從主要的目的是當行政機關明顯違憲,而立法權對於該違憲狀態明顯地立法怠惰而不予改善,乃至於司法上也明顯地嚴重誤判的狀況下,公民藉由違反某些法律(特別是違憲的法規),將該邪惡的情狀公諸於人民,而藉由宣傳影響民意,而督促行政機關改善,立法者從怠惰中醒來,法官重新反省錯誤。也就是說,這是一種公民經由宣傳以捍衛憲法的行動。

由於公民不服從主要的目的是讓人民了解政府的違憲作為,基本上的目的在於喚醒人民的意識,目的在於產生對話與溝通,因此,原則上必須是非暴力的-這是由於暴力與溝通本身具有內在的衝突。

公民不服從是一個非常美國的想法,而在歷史上的實踐,也相應著大眾傳媒的進步,方使得這樣的行動能夠成為一種人民捍衛憲法的力量。

相對的,在德國的脈絡之下,主要的討論問題並不是公民不服從(雖然必定會參考),而是抵抗權的問題。抵抗權的基本概念並不是一種經由違法產生宣傳效果以喚醒人民的行動,而是一種對明顯不義的國家的「正當防衛」。一定程度上,我們可以類比於刑法上的正當防衛,當一個人當下正要傷害我、限制我的自由或是奪走我的財產時,我可以使用必要的手段-包括暴力的運用-以捍衛自己的權利。這在刑法上,乃至於一定程度上在民法上,都是必要而且理所當然的。

當然,問題在於處於一個民主法治國之下,人民有沒有單方面反抗其認定為重大不正義及違憲的政府行動,而使用各種手段對抗之的法律權利。在這方面,就我所知通說上認為是沒有的。但對此其實有一個不言自明的前提-人民處於一個民主法治國之下-而顯然地,在解嚴前,甚至方解嚴後的一段時間中,臺灣從來不是個民主法治國,就算「憲法」理想上是,實際上從來都不是。

雖說這些問題細部討論相當複雜,但如果了解關於自由時代週刊的問題,以及鄭南榕面對的處境的話,其實有相對非常簡單的答案-這是一種雖然形式極端,但其實仍然非暴力的消極抵抗。而在面對一個顯然不義的法西斯政權下,一個顯然剝奪最基本的言論自由的暴力行動下,並沒有以暴力對抗他人,而以自焚的方式消極地反抗,說真的已經非常「文明(civil)」了。而由於這種反抗基本上是消極的,甚至不涉及抵抗權的問題。(當然,用放大鏡極大地檢視,一定有人會主張放火的危險等等,說真的,當外面全是警力,周圍幾乎淨空的情況下,實在無甚可談。)

就連被認為是正當政權的周朝下,伯夷叔齊不食周粟而亡,歷史評價上就算不全然同意,也受到一定的理解;在一個顯然是在美國扶植下的法西斯政權下自焚而死,就算站在傳統中國式的判斷下,也沒有抨擊的立場,更何況鄭基本上的訴求-言論自由,是具有民主正當性的。

再者,自焚雖然是一個劇烈的行動,但如同絕食抗議一般,並沒有主動對他人施加暴力。只有在非常扭曲的延伸下,才能夠硬將之稱為暴力(附帶一提,在法國哲學中討論的原初暴力、神聖暴力等等,基本上是不同脈絡下的思考,硬用之套用反而很諷刺地步入了試圖以單一脈絡「暴力地」論斷所有事物的陷阱。)在面對越戰下美國巨大國家暴力,如果我們反而去譴責釋廣德的自焚「暴力」、「不尊重生命」等等,這只能說極端的諷刺。同樣地,不去想白色恐怖時消失的人們,以及許多人所坐的黑牢,而去談「尊重生命」云云,反映的只有他們對於法西斯的支持,對於「不乖」的人的仇恨而已。

不過這也是不意外的,當整個島基本上還能懷念蔣經國時,顯然大家不太介意限制言論自由的獨裁者-只要該人「英明神武」,而被殺被關的只有「那些不乖的人」而不是我就成。

但是,若沒有臺灣的國族主義意識型態,許多在現在將鄭南榕視為烈士的人,其實也會如同那一位校長,與那一位「歷史」教授(該人對於歷史事件的無知,格外諷刺)一樣,只會去罵他而已。這並不是什麼「各打五十大板的說法」,臺灣人基本上不分藍綠,大半是法西斯的支持者(特別是老年及中年的世代,但年輕人也沒多樂觀),若沒有國族衝突,民主自由等等根本沒有實現的機會。正因為意識型態衝突,在爭取正當性下,在臺灣民主制才有發展的空間。但這是非常脆弱的,因為-這樣說或許言重了些-這是一個邪惡的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