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7日

恐怖留下的傷痕

白色恐怖時代的壓迫方式,絕大多數都是「合法」的,甚至許多不會顯示為國家對人民的干預。極端的方式當然是暴力殺害(又,其中也有合法和法外的),但大多都是私人事務、或是事務性的行政規則、以及許多「得」而非「應」的規定。像是商家忽然很有默契地不接某人的案子(會有一些「不妥」、怕事、或是平時不甩社會規範的商家忽然循規蹈距起來了)、學校不借用具場地(學校忽然重視起某些「原則」,忽然關心起學生利益了)、學生被有一點莫名其妙地當掉(通常都有理由,因為教授的計分總有裁量空間,而學生都常都不可能表現的全無問題),這些事情全部都能夠簡單地達成,也實際上發生過,並且是不少人的經驗,但你看不到國家強制力現身,根本找不到什麼負責人。你永遠不知道你要對抗的人會在什麼地方,這就是恐怖,恐怖不是叫假的,這種經驗就是主要的代溝,或是不同出身的人之間的經歷差異-從內心都已經歸屬政府的人,對於這種恐怖不會有任何切身的感受-這點很重要,白色恐怖其實是選擇性的。

而這些小事中,其中任何一件事情都極難證明,尢其是在「一般人」的良心狀態下,這種好像不太尋常,他們大概沒有可能碰到的事情,畢竟人們通常不會防政府像防賊一樣,而會將舉證的責任放在受害者身上。偏偏這難以證明,並且在這種全面的恐怖氛圍下,杯弓蛇影又是很容易發生的,甚至可以說,產生受害者的杯弓蛇影就是這種操作的主要目的之一。結果就是被害者失去了任何的理由,除了噤聲之外什麼也不能做。

所以有趣的是,大多的集權政體都有大多數知識分子的支持或默許(不是單純的忍氣吞聲,而是一種以不表態的「理性」的支持),畢竟,反抗者、受害者往往極為激情,而他們又說不清楚他們是如何受害,而所有的壓制背後都有個講得出口的理由,所以啦,通常依時間經過他們一定會犯錯,甚至犯得錯比真確的還多-只要這樣,真確的事就不會被發現;但反過來是,如果一定要找出「合理」的依據,你會發現,在多不勝數的可疑事例中,卻很難在任一事件上追根究底,而就算找到了一件事,那也只是一件小事而已-馬上會被淹沒在世界的雜訊之中。

在這種控制中,最後手段的暴力幾乎不會出現,因此世局看來不只有序而且和平,這使得受害者面對「一般人的良心」時更沒有說服力。結果就是,每一個人都很自然地會討厭這些不理性的人。

這些手段在兩個方面破壞了社群中的良知與理性,第一種是培養了大眾的淡漠,以及培養出一群「將受害者等同於惡人」的一般人;第二種則是破壞了被害者的理智,利用恐怖讓他們不得不沒有根據又必須主張,而之後對理性失去信心,進而變成失去理性的人。這兩種破壞都會漫延,這些態度會經過家庭、朋友、媒體宣傳不斷地傳染,無理智的大眾和對他人權利淡漠的受害者都會出現,許多時候交織起來,而這似乎就是我們看到的大眾的樣子,這或許可說是白色恐怖留下的集體創傷-而似乎無藥可救。

回到現在來說,教官、政風室、衛生局為了一句「神經病」要ptt砍文(當然,被要求砍文的發文者也素行不良)、網路上無所不在的投訴與受理、各種使用條款中的概括規定、世界對於特定人的錯誤忽然敏感起來,就算本來這種錯誤是普遍現象、收到憲兵朋友的風聲,發現自己的行蹤他們一清二楚……

這些喚起了一種過去的氛圍,也就揭起了這個集體創傷-更糟的,由於世代的交替以及成長環境的不同,本來就許多人已經不可能多理解這種氛圍,而這樣的人只會愈來愈多……受高等教育的「理智之輩」仍然沒有同理心,大眾依然淡漠,感受恐怖的人依然找不回理性,什麼是社會的傷口?這就是。

而政府要將影響力伸到校園,就算政風不是「應」設置,但也是「得」,而許多學校的高層樂得配合,最後就是「自由地」出現一群資料搜集員,很難知道他們調查什麼。漸漸的,原本許多事情的底限都慢慢地改變,世界就這樣變了。

但現在要發揮多少理性呢?把事情說清楚或許總是辦法,但資訊爆炸但實際上封閉的現狀,而世界又一天比一天複雜,而你身邊的人忽然一個一個好批評了起來,而批評醫治不了過往的傷口,結果還能做什麼?做些事的結果可能連「理智之輩」都不會支持,至多只能讓那些在同樣幽靈下活著的世代再團結起來-但他們早就失去影響力了,或是說從來都沒有影響力,而他們的語言令人生厭,他們的傷口就在理性之上。

問題已經不只是現在能做什麼了,還必須要想想這個共和國滅亡後,我們要做什麼?

2008年11月22日

自我實現的預言與謊言

自我實現的預言這回事,必定讓許多野心家、政治人物、投機客興奮不已,這代表著人可以操作,並且似乎會因為這種操作使得謊言成為現實。或,嚴格來說,自我實現的預言挑戰著欺騙和誠實這兩種態度的區分,似乎只要夠多的人「受騙」,那大家也就「不會受騙」。

不過或許誠實與欺騙的區分應當還能保留,實際上進行這種操作的人,至少隱瞞了重要的事實-也就是自我實現預言的性質本身。他說的是「你相信我事情就是這樣」,而不是「如果大家都相信我,事情就會這樣。」因此說出這種話的人還是在說謊-或至少故意不說出他主觀所相信的。

自我實現的預言固然有時好像有正面的效果,然而我想一個良善的政府不能依賴這種操作,特別是一個好像憑藉著個人魅力而組織的政府,這種操作更加的危險。因為自我實現的預言實際上仍然是謊言,而謊言最危險之處不是破壞被欺騙者的現實感,而是破壞政府本身的現實感。

因為這會將實際上的社會、經濟或是政治問題,轉換成一個「操作成功/失敗」的問題。而這種操作,這種謊言危險之處在於:「說謊者佔了一個極為有利的地位,事先就知道聽眾希望或期待聽到的是什麼。而真實卻帶有不協調的特性,常以意料之外的情況衝擊我們,使我們無所適從。」(Arendt,《共和危機》,頁5)說謊者會將真假的問題轉變成一種「聽眾的期待」的問題,重要的成為如何去操作聽眾,有時甚至會美其名為「反映民意」。

人民之間因為不同的「可操作項」而被區分,因此產生的分裂或雜音當然是嚴重的問題,但更可怕的在於,政府會(1)失去溝通的意圖,因為他的一切都立基於欺騙(2)失去因應實際問題的能力,因為他不再認真看待現實,而只在如何操作(3)最嚴重的,這有一種朝向集權的傾向,簡單的說,如果所有問題都出於「不可操作」,那只要完全的可操作,所有問題都會解決。如只要沒有任何一個人對抗政治權威,政府也就可以說他是一個最民主、法治的國家,因為有一致的意見以及無人違法。

這種「理想」是許多統治者夢魅以求的,甚至是許多被統治過的人也夢魅以求的,但從來沒有完全成功過,因此某些人,某些聲音,這些聲音不見得更接近現實、更美、更一致,總會破壞這種謊言,而成為國家及社會之敵。

我們很難真的去區分各政治勢力之間誰比較會說謊,一方面這必然會進入沒完沒了的迷糊仗,另一方面,有時說謊的問題並不在「被揭穿」的謊言的量,而在於,居然在某一個時點有那麼「高比例」的人相信,或不願說破一種顯然的胡說八道。而居然在某一個時點不只一個人,一個政黨,而是整個社會的種種意見,乃至於報紙社論及股市名嘴,全然朝向同一的方向。而居然在現實打垮了謊言之後,政府官員一再地用更多的謊言補救。而馬英九的那句「問題在信心」,以及之後的喊話,顯示的是他們主要的方案並不在於實際的經濟操作,而是在於一種「操作人民」或說好聽一點,一種宣傳與公關,似乎只要宣傳夠好,世界就會變好,而似乎真的有一種完美的宣傳能讓每個人都被操作。

這導致了政策並不重視實際的效果,而重視「宣傳」,消費券或許也是如此,先不管經濟學者的支持或批評,身為一個總統向人民作「鼓勵消費」的勸說作為對這個政府的補充說明,就顯示了總統意圖以他的魅力,藉由宣傳得到效果。(而我個人非常懷疑這種政策的實效,總統必須以一種道德上非中立的態度「鼓勵消費」,背景就是這個政策很難增加多少消費,除非人民被宣傳所操作。)

政府或許不是每一句話都是謊言,但謊言總需要更多的謊言彌補,這不只在看似比較中立的經濟領域,強行演出的和諧是謊言,其中使用的暴力需要更多的謊言,似乎只要宣傳上相信合法,也就是合法了。這些力量是很可怕的,甚至連檢察官都沒有動作(這顯然是個釐清公務員法律責任的好機會),有也不會出現在公共論壇中(相應的,有些就會成為有罪的宣傳進入媒體),很有可能,體制內部的消音,內部完成的自我欺騙,會是外部的清洗的先聲。

所以,或許可以說這次的金融風暴(不過不提金融風暴,633政見本身就是經濟上不太可能的-簡單的說是謊言,可怕的不是扯謊,扯謊大家都會,而是全民真的買帳,就算不相信也不會說破。)某程度上可能有些正面意義,因為這種巨大的世界力量,使得政府再怎麼扯謊都很難讓人買帳。但話說回來,因為謊言相不相信並不見得是重點,重點在於有沒有雜音,因此這或許也不見得那麼正面,因為一個高度依賴操作與宣傳的政府,很容易將實質問題轉變為宣傳問題,最後很容易走向極權,一開始就是言論管制-而這已經發生了。(雖然股市分析師實在是不怎麼值得尊重的人,也因此幾乎每個人都可以有些理由封殺,而也因此,這裡就成了政府操作宣傳的著力點。)

2008年11月10日

暴力政府與政治秩序

這並不是特別嚴謹的說明,不過或許可以思考一下「社會秩序」或「政治秩序」意謂著什麼。

雖然我們活在一個可能沒有嚴格意義的「人民」(因此或許不可能有完整的政治秩序)的地方,而我們有非常分裂的認同,不過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基本上是相對和諧的,或說活在一個停火狀態,而這至少能構成一種「社會秩序」。

而事實上,在大多沒有公權力介入的地區,除了零星的犯罪之外,基本上人們過著一種頗有秩序的生活,某個程度上就算短期沒有政府,這種生活秩序也應當能夠維持一陣子。

法律應當是讓社會中的力量制度化地顯現出來的方式,而在這裡可以說,關於刑法、民法、商事法,以及很大部分的行政法(具體的例子是交通法規) ,其目的就在於讓市民社會的秩序制度化地顯現出來,讓這種原本就存在於人們之間,基於一些目的/手段的合理性組織起來的秩序具體化,並能穩定的維繫住。而我想,從經驗上看來,臺灣社會的力量足以形成這種社會秩序也因此足以支持一個維繫秩序的政府。

問題比較在於政治秩序,但有一點是必須強調的,在一般的生活中人們並不會因為政治認同而有多少衝突,而甚至是選舉過程中大體上也都能平和的相處,能形成並維繫的一種秩序。

甚至可以說,這種秩序仍然可以說得上是「政治秩序」,而的確在現實上,臺灣的一群人短期內,不依靠國家的強制,不可能終局地改變這種實力的平衡。

不過當然,這種秩序,或說「正常狀態」是不穩定的,任何一方都可能會受到威脅而認定此處的政治秩序進入了非常狀態,因此必須短期脫離原本的生活,必須「做一些事」,這在臺灣所幸不致走上內戰,而主要以群眾運動表彰這種狀態,並試圖將非常狀態化解為可容忍的正常秩序。

實際上,臺灣目前不致走上內戰,表示的並不是國家強制力的強大,而是兩股主要政治力量間的平衡。政府絕對不能誤認了現存的秩序是自身強制力的功勞,人民也不應當誤認現存的秩序是政府的恩賜。創造秩序的是人民自身,政府不過是種體現及維繫這種秩序而已,甚至政府必須依賴這種秩序才能存續。

從這裡可以引入一組區分:「真實的秩序」/「虛假的秩序」。這一組區分的重點在於,政治體制是否成功地表現了這個政治社群本身的秩序,還是完全破壞了這樣的秩序。

這個區分間接來自於一位政治邊緣的「政治人物」,也就是哈維爾。這位充滿反諷精神的政治人,雖然發現實在難以尋找捍衛民主的理由,但一方面他還是實踐了,而另一方面他最終為支持民主制提出了一個很直觀的理由:這個制度不需要謊言。而相對的,在共黨支配的捷克下,幾乎一切都是謊言。因此米蘭昆德拉對哈維爾提出了一個不乏讚賞的揶揄「老實人哈維爾」。

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所有的威權或集權體制都需要謊言,並且往往極大的暴力,只是在維護謊言被「裝作」相信,就算大家都知道也不能讓謊言被「說破」。因此這種體制必定一方面殘酷,另一方面荒謬。

真實的秩序或許並不那麼「井然」,但卻很自然,在臺灣的現狀是,有些事顯然會讓一群人不得不大聲說,甚至會上街頭,但大多數的群眾運動,以及群眾中的絕大多數人,都是和平的,表達一定程度的不滿後就會結束,而在其中或許能夠達成一些政治上的妥協,或至少是表示了一種政治信念不應當被過度忽略。紅衫軍不就是這樣?甚至有點2004年有點走火的「選舉無效」的抗議,也都確實在體制上的驗票、訴訟並沒有被輕忽,(更不用說2000年包圍李登輝也的確在「國民黨內」的權力機制中將李登輝派清洗掉了)紅衫軍也影響了民進黨選戰的失敗,而當然2004年民進黨在選戰的成功,也多少和之前的運動有關,這運動很難避免政黨的介入,但反而必須有那種力量,政黨才能運用。在這裡不能只能說一方的群眾運動是「人民的聲音」,而是雙方「都是」,並且在運動中對政府或社會產生影響與拉鋸,這就是真實的臺灣。

固然的確這些群眾運動中總會有一些暴力行為,但陳雲林事件的問題在於,政府為了在陳雲林面前創造虛假的臺灣而使用強制力,而暴力總是謊言的朋友,因此不能出現旗幟、不能有氣球、不能出現標語、甚至連歌聲也不行,而這些暴力行為中,部分已經遠遠超出了集會遊行法的範疇,乃至於完全是非法的行為(無令狀進入飯店房間、進入唱片行)。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語言來說,這叫做「違憲」,而更進一步看,自由主義的憲法所要做的,不過是保障整個社會真實的聲音,呈現整個社會真實的衝突,而在每種聲音都能被尊重的限度下,產生並維持真實的和平。從而,違憲往往同時涉及謊言,違憲的法律或是行為違反了憲政秩序,也同時破壞了真實的政治、社會秩序。

為什麼都有暴力,但政府的暴力更嚴重?因為政府原來應當讓真實的社會展現開來,政府也只能由此得到超越衝突雙方的「中立性」,政府或許因為多數決因此能夠主導一些政策-這無疑也是真實社會的反映,但政府應當保障,而不是消滅另一種聲音-這產生了謊言,而往往滋長暴力。當政府以暴力產生謊言時,被壓制者會發現沒有理由噤聲,並且發現政府「不再是我們的政府」,往日的「我國」成為「敵國」,在具體的暴力中政府失去了一切能聲稱代表人民的權利。

可悲的是,由於暴力內在有一種「層升」的性格,施加暴力後對方往往回以暴力,從而產生了暴力的循環,政府施加的暴力(警察的人身強制、入侵住居、扭打拉扯乃至於拒馬與警棍),往往引發了群眾的暴力,經驗法則上也很明顯,大半的「暴力」都產生在「驅離」的同時,因為那正好是政府的暴力施加的高點。而不斷層升後,政府往往將所有暴力的責任推向人民,似乎人民破壞了秩序,然而,這讓原本為人民服務的政府成為人民的敵人的「暴力循環」,居然是由政府開啟的。政府破壞了真實的秩序,而再將暴力之名抹到人民頭上。

而這更進一步地破壞了人民對於民主制的信心,兩黨選戰時的激情,多少因為這是一個「贏者全拿」的遊戲,選舉就是一種爭奪暴力的過程,不再具有公共性的國家不過就是個暴力機制,誰有了,就能夠用以對抗對方。這一切使得以和平的方式顯現並化解人民之中的衝突變得不可能,雙方都企圖在選舉中得到以暴力壓制對方的工具,使得民主制的選舉不再是縫合人民,而是再再地撕裂人民,這種暴力的政府,終將使得暴力再度漫延開來。

白色恐怖時代基本上是一個暴力與謊言的時代,基本的政治架構是一個強大的暴力政府,逼迫人民相信謊言以維持自身;在民主化後我們脫離了謊言,並發現了過去的種種荒謬,然而對於政府的觀念沒有改變,仍然是一個暴力與謊言的政府,從而我們的政治愈發荒謬,民主制也愈發危險。

暴力政府應當被終結,而這除了集遊法的修正,確立集會遊行本身被保障(而濫用暴力者仍然有刑法等這本來就是體現社會秩序的法律處理)之外,政治人物也必須有決心根絕這種暴力,而這必須由執政者面對自己的錯誤開始,錯誤有時也是完成歷史任務的重要起點,改過沒有比此事此時更有意義。

總統與行政院長必須為此事負責,這是重要的歷史任務,也是拯救這個民主國家的契機。

2008年11月6日

譴責暴力!?

因為我這兩天身體的問題,實在沒有辦法出門親臨現場。所以只是大概就我看來的二手消息來說。

這件事有兩個頗令人絕望的情況:(1)重大「事件(event)」的不可切割、(2)暴力的層升性格。

關於(1),雖然的確在這裡會有修正集會遊行法的純正主張,但這不可能完全和「綠營」切割,有幾點可以說一下:

首先,這件事之所以成為事件,確確實實是因為牽動到了認同的問題,牽動的程度之嚴重可說是前所未見,為一個對臺極不友善的中國官員動用警力試圖讓人民噤聲(更不用說之前的三聚氰胺事件了),老實說真要說「製造對立」,這大概是近十年來最嚴重的一次。這個對立的嚴重程度不能被輕視,而也自然會蓋過其他事件。

第二,就事件的脈絡來看,雖然的確是顯現在集遊法上的問題,但是之所以要消毒式地讓人噤聲,原因是馬政府硬是在會產生十年來最大對立的社會情勢下,以產生最大對立的方式讓陳雲林進來。而面對這種對立,強制性的暴力也會升高,集遊法之惡在這種情勢之下才顯現為普遍並且切身的,並且延燒到一些根本不是抗議者甚至「什麼都沒幹的人」(最明顯的是放音樂的例子)。雖然我們絕對可以回溯到之前日日春、樂生的事件的粗暴,但我會覺因為,在這種近十年最嚴重的製造對立之下,臺灣四成的人都是潛在的敵人,從而只要有一點點小徵兆,在草木皆兵的狀況下,都必須鎮壓。

第三,因為這件事就算在集遊法或是警察執法過當的脈絡下談,這件事之所以有特殊性,就在於這件事並不只是對抗少數弱勢,而是潛在地把四成的公民當成「治安」對象,因此顯現出一種十幾年前所未見的濫權的強度,而這個強度使得不談主權,單純就集遊法或是警察執法過當上也是重大問題。但恰恰因為問題的重大性來自於對立的強度,很難真的切割。(所以一定有人罵「為什麼日日春和樂生你們就不管」)

關於(2),這是以前課堂上老師在不見是很嚴謹的發言中提到,但我覺得是相當可信的經驗法則,就是「暴力的層升性」,簡單的說,一方對另一方施加的暴力會使得另一方覺得能夠正當地施加對方暴力,因此一但使用暴力,暴力的強度就傾向於不斷地上升。這在規模愈大的狀況愈難控制,然而相對的,規模愈大的狀況愈容易,或說愈「需要」抗爭。

結果就是你只要挑起對立,幾乎一定能罵對方暴力,因為這種傾向可以說不管是什麼陣營的人都會產生的。而政府行使的暴力更嚴重的是,這代表一種秩序和價值的瓦解,單純支持者之間的衝突,我們還有一個「公共」的領域可以維持「秩序」本身的中立性。但國家一旦行使,表示的就是國家、法律乃至於公共價值都瓦解了,你會發現你在這個地方多麼的無助、絕望;你會發現沒有什麼理由吞下你高漲的怒火;你會開始痛恨政府的爪牙。而在這些情緒之下,必定有些人會受不了,而,暴力就會升高。

這是要避免重大的社會對立,以及要避免直接對廣大的群眾鎮壓的原因(必須說紅杉軍事件還算處理得可以),就是因為在這種過程中暴力會升高,而人們會體會到絕望與無助,隨之而來就是內在價值秩序的瓦解,而不是每個人都走的出來(總有些經常出現在群眾運動中,並且經常特別激情的人,多少就是走不出來。)

但陳雲林以及相關的事件,從事件本身的巨大對立性,警察行動的全面以及草木皆兵的態度,讓相較以前而言非常大數量的人發現自己不能置身事外,而去衝撞政府(說真的相當蠻橫的)決定,而又引發了更強的暴力,最後在規模到了一定程度,暴力就必定漫延。

在這種狀況下,最膚淺,而也相當噁心的做法是如同「抨擊暴力、捍衛法治」之類,將暴力歸之於某個「不理性的陣營」,因為從挑起巨大對立(硬在此時讓陳來臺)、暴力(包裝成公權力不會改變這點)對抗反對者,之後沒有試圖平息,還硬是繼續蠻幹,最後暴力的層升自然到了一定的程度後,就站在「政府」的立場來譴責暴力,造成更多的傷害,讓整個社群的人心中民主制政府的形象扭曲、乃至模糊。

無事不可為!?

說真的,陳雲林來臺這一串事情,除了巨大的荒謬以及噁心感外,還真的很難說什麼。簡單的說警察為了保持絕對的淨空,為了陳先生在臺灣創造一個百分之百無臺獨無藏獨無反對的無菌室,可以直接衝進商店,只因為音樂不行,有礙「和諧」連個汽球都不能出現。

表面上這是治安的要求,而這種「無菌式」的處理也很技術性,或許可以說有一種以治安取代政治的陰謀,似乎這種事也叫「維護秩序」,秩序成為沉默,就是「和諧」,大家不要吵就是秩序聽起來好像很中立、很技術性吧。

沒錯,這裡有以治安取代政治的陰謀,但不只於此,警察的行動十分粗暴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但是這次他們完全不怕媒體(啊,是有一群沒經驗的怕了,說真的他們的處境比較不妙,不是因為他們違法,而是因為他們示弱),基本上有一種無所不能、無所不為的自在,他們知道支撐他們的力量非常強大,因此他們也就能躲在中立性的背後,「盡責」的執行任務,就算說真的這些行為根本不能經過集會遊行法的檢驗。

或許警察本來做事就根本不管法律,但他們會有「顧忌」,雖然很荒謬程度的尊重,而單純是因為怕出事。而一旦不怕出事,一旦知道有人會頂,他們能做的事是沒有限制的,任何事都可以做,而只要能讓他們覺得什麼都可以做,在很實際的意義上,是一種例外狀態的決斷。

問題在於,這種決斷我的感覺並不是總統、行政院長所下的,他們毋寧是對於事件的嚴重性一無所知,他們只能被動的,不負責任的,但又必然地會為這些行為背書,這就是馬英九顯示出來的。他與其說決定了什麼,現在看來,他不過是用他的形象為真正的決定者背書,而他會如此,有一半以上是因為他的無知以及對人漠不關心,或許他只知道以「那幾種」漂亮的方式關心人。但他也不是這件事的主要驅動者。

但這反而才是應當憂心的,用幾近消毒式的方式,將整個臺灣的民意在特定的範圍內成為真空,將整個臺灣以一種極為虛假的方式呈現。而這種虛假成為一種無所不為心態的強制力維護「治安」的名義。這種事情居然總統完全無涉,也就代表,其實總統不決定什麼,而真正的決定者
隱藏起來,甚至也不能說是很具體的一個人格,最接近決定者的人可能是陳雲林,但他應當也不是,而是一種混雜在一群人的內心,隨時可以在任何時候爆發,並準備和美國爭霸的一種認同,而這並不是什麼陰謀論,也不需要什麼陰謀,很自然的個別報導的方向會被a改變,而某個行政機關的人會被b施壓,公共電視可能是c在伸手,教育部門可能是d在影響,警察背後可能是e,而abcde之間不見得有連結,而一個行為的影響或許還會經過多層傳導(每一層都可能會加強或減弱這種「大國認同」的傾向),最後出現了相當恐怖的結果,但總統的功能只在於用他的形象美化這種結果,而一般人則是因為經濟或是其他的因素(甚至只是討厭喊著閩南語粗聲叫著臺灣的遊行群眾),接受了整個共同體被這樣的方式推動(或說自我毀滅)。

之所以說陳雲林比較接近決斷者,只不過是因為他接近那個「認同」的核心,消毒的徹底與否、無所不為心態的泛濫程度,都主要視與該認同的遠近而定(當然偶發事件等其他因素也會影響),陳雲林在中國的階級就決定了臺灣內部消毒的力道。使得臺灣的民意在特定範圍內真空,
看不到也聽不到(而同時也是國旗的真空),這種情況下講主權怎麼說都很諷刺,這已經證明了言論自由在臺灣有一個「絕對」的界限,就是有些言論無條件地不能在特定人面前展示。這當然不是安全的考量,而是一種「清洗」。

我不敢(但可以)想像,在這種看不到頭的勢力的影響下,中國真的有比較強烈的行動時(像是飛彈試射),會有什麼事「被做出來」(用被動式是因為,做出這件事的人並不特定,但會被做出來,然後就是馬英九的事後認證),而我也不敢(但也可以)想像臺灣滅亡之後,這個社
會內部會被消毒、清洗到什麼樣的一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