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4日

和諧國宣言

我們是和諧國(Harmonium),我們的刑度最高,詐騙者一律車裂,可以幫助其他國家處理刑度不夠的問題。我們的犯罪追訴最簡便,不會給「壞人」任何機會,「常理」覺得對就立刻判決。(錯殺? 都是壞人怎麼會錯殺? 這是無知之輩思考的盲點。)

而且,本國有處理所有語言的犯罪人的決心與能力,連泰文都沒有問題。

因此,奉勸所有刑度不夠,訴訟法太嚴格,國內人權團體雜音太多的國家,無條件地把所有案件交給我國審理。

實際上,除非全世界都採取我國的法律體制,不然理所當然地所有案件都應當交給我國審理,我國的警力也理應可以到任何地方抓人。因為只有我國的車裂與簡便的訴訟法制能夠幫助世界各國減少犯罪。

實際上,所有支持和諧國的理念的,都理所當然是和諧國民,我們當然要以我國法律加以保護,而當然不能放任個別「主權國」保護壞人的制度亂搞。

反對我國侵犯司法主權?難道你們想包庇罪犯?我是為你們好啊。

我們是和諧國,你們都將會被合併,反抗是無效的。
We are the Harmonium. You will all be annexed. Resistance is futile.
因為這是為你們好,這是你們自己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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