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

關於秒退林鳳營的一些想法

秒退林鳳營事件的風頭似乎過去了一點,說真的,在風頭上的事件我都不太敢說話,特別是和許多其實大半政治立場都接近的人有「不同意見」時,要是有點異議通常被罵的最兇。

不過風頭過了加上我這裡本來就沒人,所以偷偷講講大概還好吧……

我其實同情消基會的立場,基本上不支持秒退林鳳營的活動。

(老實說在許多方面多行不義的)好市多的退貨政策原本在消費者保護上的目的,是保障消費者在買到不滿意的產品後,能夠無條件的退貨,這是好市多少數非常消費者友善的政策(雖然就一個還另外收會員費的賣場來說,這也可以算是起碼的服務)。秒退林鳳營對於這個公司政策的「創造性」應用,把一個保護消費者的工具變成製造商家損失,並阻止其他消費者接近特定商品的工具。

讓商家損失本身並不必然有問題,但我會覺得這件事的問題在於,原本消費者保護的最大公約數,應當是「消費者」作為具有共同利益的(雖然不同質的)群體,制衡商品服務的提供者,平衡各種資源方面的不對等。而因此,消費者運動應當盡可能地避免「消費者對抗消費者」的情況,如果一些消費者,即便是多數,試圖用市場上的購買之外的手段,去阻止另一些消費者接觸特定商品的話,這很難不是一種消費者對抗消費者的狀況。說穿了,之後某些消費者(特別在政黨的動員或至少是影響下),「故意」去買林鳳營鮮乳,這件事就算滿蠢的,也表示了原本的消費者運動,變成一個可以操作為「消費者對抗消費者」的局面,乃至於與政黨取向等等等等連結起來操作動員的課題。

當然,如果情況是特定商品有明確的危險性,而政府又沒有有效的把關,某些消費者刻意去阻礙其他消費者接觸該特定商品,還可以主張是保護其他消費者的健康。但是抵制林鳳營鮮乳的主要理由還是抵制商譽惡劣的頂新(抵制頂新是完全沒有問題的目標),而之前一些飲料店材料來源不透明,也使得林鳳營鮮乳作為特意抵制的目標這方面,累積了不少動能。

但如果不是因為商品本身的危險性,而是基於抵制不良商家的話,這時一些消費者(那怕是多數),用一個目的上本意是保護讓消費者不要意外買到不合要求的產品的公司政策,去操作成實質上可能阻礙一個商品在架上,而讓其他消費者無法接觸的作法。這就會成為消費者對抗其他消費者的情況,而破壞整個消費者保護運動的立場。

當然,實際上頂新還有其他通路,而也可能不計成本不斷補貨上架,要做到阻止其他人接觸商品的程度事實上是有限的,但我覺得這還是一個惡例。或許是我有一些偏執的性格,並且看過許多「真正的奧客」(好市多的該政策其實已經有人惡意地濫用了,只是一直以來還不至於影響該政策的持續),而我知道像是中華統一促進黨之類的,明明一個也選不上但卻有資金可以全臺選透透的組織,事實上辦得到另一種惡意動員,甚至一定程度上用同樣的手段,還可以偷偷來,給予特定的「不愛(中)國」商家表示一種軟性的威脅(不需要有太實質的傷害,只要傳達「我有很多手段合法搞你」的訊息就好了)。當然,這大概不會發生(有很多策略上的理由),但我個性上非常害怕任何其實能用極少數人搞大多數人的陰謀手段,所以這令我非常不安。

秒退林鳳營本身,之所以顯得沒有問題,是因為社會上有滿多數的共識,而運動上也刻意大張旗鼓,引發大家的討論。但秒退這種事情其實表示的就是幾個人有持續的行動,就可以清空貨架並讓商家承受損失,而我覺得這不尊重其他的消費者。你可以罵特定的商家,揭露特定的資訊,甚至和人吵買特定商品的判斷是如正確乃至於是否道德,但去扭曲一個對消費者極為友善的政策,影響其他消費者接觸商品的機會,就太過火了。我不覺得浪費食物是問題,也不太為受抵制商家失去的利潤可惜,但一種可能被濫用的,不尊重自由市場(而購買商品,也往往表達了某種意見)中其他人的選擇的手段,是很有問題的,而有之後被濫用的可能性。

沒有留言: